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经办机构。按行政区划,在全市18个区县和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共设有21个分中心和1个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目前主要经办业务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籍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3、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管管理工作;
5、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及稽核检查;
6、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运营管理;
7、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开展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8、负责向参保对象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经办咨询服务;
9、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宣传工作,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接待,主办《天津社会保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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